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3-11-19 15:50 各省市、自治州、县级人民政府,国务院令中央部委、各直属单位: 经国务院批准,现就2024年元旦节、新春佳节、清明时节、劳动节、端午、中秋和十一国庆放假调休日期计划方案公告如下。 一、元旦节:1月1日放假,与礼拜天连休。 二、新春佳节: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2月4日(礼拜日)、2月18日(礼拜日)上班。激励各个单位融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执行,分配职工在除夕夜(2月9日)歇息。 三、清明时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礼拜日)上班。 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8日(礼拜日)、5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 五、端午:6月10日放假,与礼拜天连休。 六、中秋佳节: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4日(星期六)上班。 七、十一国庆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礼拜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 节假日日期内,各个地区、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值勤与安全、护卫、新冠肺炎防控等相关工作,如遇突发公共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,确保人民群众和谐顺利度过节日假日。 国务院 2023年10月25日 凡本网未注明"来源:中国兰考网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http://www.lankao.tv/h-nd-3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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